在法庭纏訟過程中,深切體會海外華人,在主流社會,華人因語言能力低弱,無法明確表達和理解溝通,及對法令常識缺乏的無助,在法庭中,需承擔難以描述的恐懼和壓力。即立志研習澳洲司法,以助墨爾本海外華人,在不得不面對澳大利亞司法時,得以尋求協助快速取得準確資訊,藉以減輕面對法庭的心理壓力,取得公平結果。
在法庭審理爭子案期間,除努力加強本身英語能力,並克服外邦單親海外生活種種艱難之後。於 2000 年初,通過澳洲層層司法考核及審查,取得〈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皇家司法太平紳士 A Justice of the Peace in the State of Victoria 〉榮譽頭銜。並於2002年通過墨爾本 RMIT 大學一級法務學位測試。
震驚澳大利亞社交圈中所有的富商巨賈,一雪前夫在眾人前後誣蔑其之恥辱。